董事會天瑞企業決議召開九十五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2006-04-12
公司:天瑞企業
1.事實發生日:95/04/112.公司名稱:天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五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1)股東會開會日期: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2)股東會開會地點:桃園縣蘆竹鄉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1-3號(本公司會議室)2.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四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案報告3.九十四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本公司九十四年度赴大陸投資情形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本公司九十四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2.本公司九十四年度盈餘分配案3.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4.盈餘?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5.為申請上櫃辦理現金增資及公開承銷案6.「董監事責任保險」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 本公司盈餘分配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議如下:(1)本公司擬自94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46,132,290元為股票股利,轉增資發行新股4,613,229股,每股面額10元,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90股,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辦理拼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分派之,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2)另提撥員工紅利計新台幣8,36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36,000股,每股面額10元,發派於員工入股。(3) 本次增資發行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俟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基準日及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5年4月30日起至95年6月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5年4月28日(停止過戶日95年4月30日適逢例假日,最後過戶日提前至95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以前駕臨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擬訂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95年4月25日起至95年5月5日止。凡持有本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於上述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95年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議案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含標點符號),否則議案不予列入。書面提案上請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印鑑或簽名後,親自或郵寄(郵件送達日須在受理提案截止日前)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蘆竹鄉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1-3號)。(三)凡參加臺灣集保結算所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保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610262。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將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se.com.tw),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五)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蘆竹鄉新南路一段305巷5弄1-3號)。(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0917-55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