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六年股東常會公告

2007-03-13 公司:東元精電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中壢市安東路11-1號(東元電機員工餐廳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五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2)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董監事改選案。(4)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13~96/06/116.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受理期間自96年04月04日起至96年04月1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安東路11-1號),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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