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六年度股東會相關事宜

2007-04-11 公司:助群營造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1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一五六號B1臺北聯誼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五年度決算報告。(三)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一)承認本公司九十五年度決算表冊。(二)承認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本公司「章程」修訂案。(四)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29~96/06/276.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6年4月29日起至96年6月2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因最後過戶日96年4月28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96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截至4月28日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2)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三十日前按股東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各股東,股東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請逕向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3)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168號5樓)。(4)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5)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於96年4月20日起至96年4月30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達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受理股東提案申請。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敦化北路168號5樓(本公司財務部),聯絡人:廖乾宏,電話:02-27175888分機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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