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2021-03-19
公司:久昌科技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工業東二路1號4樓(集思竹科會議中心4樓巴哈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2)本公司109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案(3)本公司109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 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 109年度盈餘分派表三、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案。四、討論事項(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2)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本公司初次申請上櫃前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五、臨時動議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0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1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暨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及地點:(一)為配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擬自110年04月01日至110年04月12日17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或董事候選人提名,凡有意提案或董事候選人提名之股東須於110年04月12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二)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且議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三)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如被提名人為獨立董事者,尚須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於受理期間內以書面送達或寄達受理處所,經審查若有違公司法第192 條之1 相關規定者,該提名不列入候選人名單:(1)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規定專業資格條件之一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證明文件;另提名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擔任獨立董事,應取得學校核准文件。(2)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三條獨立性及第四條兼職規定之聲明書正本。(四)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處。(地址: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120號4樓之3,電話:03-575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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