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2007-06-12 公司:拍檔科技
1.股東會決議日:96/06/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葛雋詩董事長黃光源副董事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該公司董事之行為葛雋詩:兼任Partner Tech USA Inc.董事兼任Partner Tech (S) PTE Ltd董事兼任Partner Tech (Japan) Corp.董事兼任P&D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rp.董事兼任Partner Tech (Shanghai) Co., Ltd.董事黃光源:兼任普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Partner Tech (Japan) Corp.董事兼任Partner Tech (Shanghai) Co., Ltd.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96年股東常會投票表決後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葛雋詩 董事長黃光源 副董事長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葛雋詩 Partner Tech (Shanghai) Co., Ltd.董事黃光源 Partner Tech (Shanghai) Co., Ltd.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松江區九亭鎮松江高科技園區淶演路1969號#201601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產品買賣及製造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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