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庫藏股註銷等減資基準日訂於96年6月15日

2007-06-15 公司:統寶光電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6/152.減資緣由:依公司法第167條之1規定,辦理第三次買回之庫藏股註銷及股東拋棄股份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56,102,090元4.消除股份:共5,610,209股5.減資比率:0.13%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2,242,746,39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減資基準日之訂定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之,減資基準日訂於9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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