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2007-06-28
公司:富海工業
1.事實發生日:96/06/282.公司名稱:富海工業(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6年6月28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於民國96年6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案,業經查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業已於民國96年6月27日申報生效。二、本公司96年6月28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下:(1)每股按新台幣23元發行,共計發行新股(普通股)10,000,000股。(2)擬依照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股數之10%供員工認購,其餘由原股東依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3)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5)認股基準日:96年7月22日。(6)最後過戶日:96年7月17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6年7月18日至96年7月22日止。(7)原股東認購比率及繳款期間:每仟股認購183.2699股,繳款期間96年7月25日至96年8月03日止。(8)員工認購股數及繳款期間:1,000,000股,繳款期間96年7月25日至96年8月03日止。(9)本次現金增資因繳款期間未滿一個月,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認股人延欠應繳之股款時,應訂一個月以上期限催告認股人照繳,並聲明逾期不繳失其權利。故本公司擬以96年8月06日至96年9月06日為催告期間。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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