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6月30日出售固定資產公告
2008-07-01
公司:拓洋實業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土地:台北縣五股鄉五工段283地號建物:台北縣五股鄉五工五路58號,建號003550002.事實發生日:97/06/3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907.03平方公尺(折合274.37坪)單位價格:土地每坪355,360元,總金額97,500,000元建物:共3,207.93平方公尺(折合970.39坪)單位價格:建物每坪33,491.69元,總金額32,500,000元總計為13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全冠企業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 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 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新台幣51,617,716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約定事項:依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辦理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雙方議價決定;參考市場行情;董事會決定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編製最近期兵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得之原因;及有證期局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一`二點規定情事者,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泛美鑑價股份有限公司,鑑價結果:總金額新台幣110,947,379元,簽證會計師無意見11.迄目前為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經手之經紀人劉?志無實質關係,經紀費130萬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增加營運資金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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