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補充公告資金貸與他人改善計畫
2008-07-09
公司:大朋電子工業
1.事實發生日:97/07/092.公司名稱:福清大朋電子配件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5月23日金管證六字第0970019560號函指示,福清大朋電子配件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福清天祥電子配件有限公司之餘額已超過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應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之改善計畫並公告。6.因應措施:(1)訂定福清大朋電子配件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福清天祥電子配件有限公司之改善計畫,並送交本公司之監察人及公告。(2)提報福清大朋電子配件有限公司董事會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對單一聯屬公司貸放限額修訂為福清大朋電子配件有限公司淨值之40%。(3)督促聯屬公司落實改善計畫,嗣後注意改進資金運籌情形,97年度截至6月30日止福清天祥累計已匯還福清大朋1,996萬人民幣以清償貨款。7.其他應敘明事項:預定於公告申報97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前(97/8/31)改善資金貸與超限狀況,以符合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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