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公司負責人罰鍰

2008-07-31 公司:奇鈦科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2.事實發生日:97/07/31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96年度財務報告揭露,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CHITECTECHNOLOGY(SAMOA)LTD.(以下簡稱CHITEC公司)新臺幣1,617千元,另CHITEC公司資金貸與奇優米(上海)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172千元,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申報96年12月資金貸與餘額未公告之,核有違反處理準則第21條規定。4.處理過程: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就公司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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