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長背信案件獲不起訴處分

2009-03-25 公司:金橋電子
1.事實發生日:98/03/252.公司名稱:金橋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長97年2月19日因背信等案件接受檢察官詢問事宜,業經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本公司董事長已收到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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