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本公司九十八年六月五日股東常會決議解除公司法第二0九

2009-06-05 公司:新世紀資通
更正公告本公司九十八年六月五日股東常會決議解除公司法第二0九條有關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98/06/0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職稱  姓名     代表法人      擔任其他同業之職務及主要營業項目董事 徐旭東 遠銀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第一及第二類電信事業)                    和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第一及第二類電信事業)董事 楊麟昇 德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第一及第二類電信事業)                    和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第一及第二類電信事業)                    和宇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第二類電信事業)董事 徐旭平 德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第一及二類電信事業)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8/06/09~101/06/0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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