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2009-06-18 公司:新力美科技
1.股東會決議日:98/06/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鍾信勇董事洪辰叡董事黃增福董事李宏志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任與本公司經營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鍾信勇董事黃增福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鍾信勇: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黃增福:瑞洲樹脂(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田心村水庫路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水性樹脂、光敏樹脂塗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之事業,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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