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減資換發股票暨現金減資相關事項
2009-08-20
公司:晶訊科技
1.事實發生日:98/08/20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及本公司98年6月12日股東常會、98年8月20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本公司於民國98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37,8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780,000股,於98年7月17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80036045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晶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電腦及週邊設備、零組件及軟體之設計、製造與銷售業務。 2.通訊設備、零組件之設計、製造與銷售業務。 3.消費性電子產品、零組件之設計、製造與銷售業務。 4.半導體產品之設計及銷售業務。 5.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6.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7.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8.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9.F401010國際貿易業。 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原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含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5,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78,000,000元,分為37,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50號8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2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2年11月19日訂立,民國98年6月12日第11次修訂。(七)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新台幣340,200,000元,分為34,0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1.減少資本新台幣37,8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3,780,000股。2.減資比率:10%,依減資換發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每股退還股款新台幣1元。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按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10元承購之。(九)減少資本緣由:提昇股東權益報酬率。(十)股票過戶機構: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十一)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二)減資換發股票時程:1.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8年8月21日。2.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8年8月24日起至股票換發日前一日。3.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98年8月24日起至股票換發日前一日。4.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98年8月28日。5.新有價證券換發日:減資後新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實體發行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三)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另行公告,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予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但退還股款給付額低於(或等於)匯費或郵資時,則請股東親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十四)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之權利義務相同。三、換發之程序及手續:(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二)已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請於98年8月21日前(含)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1)舊股票。(2)股東原留印鑑章。(三)未過戶舊票換發: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請於98年8月21日前(含)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1)舊股票。(2)轉讓過戶通知書。(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四)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4:30(例假日恕不受理)。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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