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本公司與旭晶光科技合併事宜

2009-08-28 公司:洲磊科技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98/8/27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洲磊)(存續公司)旭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晶光)((消滅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旭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晶光)((消滅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旭晶光為洲磊轉投資持股達60.34%之被投資公司選定旭晶光公司為合併對象主要考量為二家公司技術、業務及財務相互整合以降低成本強化競爭力具互補效益,合併綜效可期。由合併效益評估,合併後之綜效對雙方股東權益應屬正面。7.併購目的:結合兩家優秀經營團隊,創造全新的希望與商業機會,在技術、業務、財務及股東結構上整合縱效,以降低營運成本、強化競爭力、改善生產製程及提升利潤。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1)整合研發、生產技術及專利資源,以昇產品品質,鞏固客戶關係。(2)分享管理資源及管理經驗,提昇組織效率。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經由合併產生之綜合效益,預估對未來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1)換股比率:以旭晶光公司普通股每1股換發洲磊公司普通股1股。(2)計算依據:參酌雙方之經營狀況、股票市價、每股盈餘、每股淨值、公司展望及獨立專立專家之換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3)雙方合併之換股比例遇有調整之情事時,將依合併契約書規定調整。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98年12月31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自合併基準日起,除法令另有規定或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消滅公司所有之權利義務及債權債務概由存續公司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洲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營業務主要內容為:一、機械設備製造業。二、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三、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電子感測器之製造、研發及買賣。發光二極體顯示組合、製造、研發及買賣。紫外線指示器之製造、研發及買賣。四、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五、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六、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七、電信器材批發業。八、電子材料批發業。九、電信器材零售業。十、電子材料零售業。十一、國際貿易業。(2)旭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營業務主要內容為:一、機械設備製造業。二、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三、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四、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五、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六、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七、電信器材批發業。八、電信器材零售業。九、電子材料批發業。十、電子材料零售業。十一、國際貿易業。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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