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業科技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項公告
2009-08-27
公司:遠業科技
主旨: 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項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98年8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8年8月21日證櫃審字第0980019304號函准予辦理在案。二、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次全面換發作業應換發之股票自發行股票日起至目前為止已發行之全部股票,共計41,236,646股,每股面值10元,總額新台幣412,366,460元。(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三)股票換發時程如下: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8年9月16日至98年9月30日止。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98年9月20日。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98年9月21日。4.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民國98年10月1日。5.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四)新股票印製說明: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五)換發手續及地點: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股票換發申請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所有舊規格股票、留存印鑑、股票換發申請書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向交易市場買進尚未辦理過戶者,請股東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付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章及集保帳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4.送存集保之舊股票,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5.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4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6.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七)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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