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訊科技公告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事項
2009-09-24
公司:晶訊科技
主旨: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事項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98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37,8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780,00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7月17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36045號函核准在案。二、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之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拾億元,已發行股份為37,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之普通股。三、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新台幣340,200,000元,分為34,02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之普通股。四、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1.減少資本新台幣37,8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共計3,780,000股。 2.減資比率:10.00%,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約減少100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五、減資換發後之股票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六、(一)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訂為民國98年8月28日。並訂定自民國98年9月30日起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二)新股票買賣同時舊股票停止交易日期:98年9月30日。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原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七、換發手續及地點:(一)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全部持有之舊股票、留存印鑑及換發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二)股東尚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全部持有之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完稅之證券交易稅單、填妥之印鑑卡乙份、身分證影本及印章,先行辦理過戶手續,再辦理換發新股票(三)換發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3398-0898。八、本公司將於開始換票前寄發減資全面換票通知書予各股東,若股東屆時未收到換票通知,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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