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合併基準日
2010-01-11
公司:統寶光電
1.事實發生日:99/01/112.原公告申報日期:98/11/20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三方暫定合併基準日為99年4月30日...。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本公司與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已或將提前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許可或核准,故董事會決議將合併基準日變更為99年3月1日。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自合併基準日起,本公司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6.其他應敘明事項:為配合上述合併基準日,統寶股票自99年2月25日起至99年3月1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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