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2010-03-08 公司:洲磊科技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05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6條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之規定,且本次參與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三十五人。3.私募股數:上限私募股數普通股150,000,000 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私募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6.私募價格:每股暫定新台幣6.5元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增購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劃相關內容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及基於營運需要或因應市場狀況變化,需予以修正或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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