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2010-03-29
公司:巨有科技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台北市內湖路一段88號8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二)承認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選舉暨討論事項:(1)補選董事案。(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99年04月14日起至99年04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04月23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巨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路一段八十八號八樓),電話:02-2658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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