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美林業董事會召開99年股東常會公告
2010-04-06
公司:聯美林業
主旨: 聯美林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99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07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09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07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99年4月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一.開會日期:民國99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二.開會地點: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八路8號(本公司B棟1樓會議室)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3.修訂「公司章程」案。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5.修訂「背書保證管理作業辦法」案。(三)臨時動議四.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業經董事會擬訂如下: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 4,300,000元,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計算,每股配發新台幣0.2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分配之。五.停止過戶日:民國99年4月9日起至99年6月7日止。六.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民國99年4月8日16時30分前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3.辦理過戶方式: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七.其他應公告事項: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會召開前三十日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5048125,持有未滿千股之股東,本公司將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得以公告方式為之。2.依公司法172條之1 規定,本公司擬訂於99年4月9日起至99年4月19日止(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寄送本公司),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以書面方式提供相關文件辦理提案手續,並述明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聯美林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八路8號)管理部行政課。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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