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案
2010-04-12
公司:智微科技
1.事實發生日:099/04/12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因應產業發展趨勢,擬引進策略合作夥伴,確保公司長遠的營運發展,因採私募方式可掌握資金籌措之時效性,且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與策略合作夥伴的長期合作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擬於6,000,000股之範圍內辦理私募普通股發行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提請本次股東常會決議,並授權董事會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0917-55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