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群電子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2010-04-26
公司:力群電子
主旨: 力群董事會決議召開99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 四、依據: 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99年3月16日及4月2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五、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99年6月4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99年4月6日至99年6月4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三)開會時間:9時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北縣土城市沛坡村三民路4號(土城工業區服務中心3樓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b.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鑒察。 2.承認事項: a.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敬請承認。b.擬訂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承認。 ●已公告盈虧撥補 ○尚未公告盈虧撥補(開會前至少四十日補行公告) 原因說明: *預擬現金股利:0.5000元/股 *預擬配股(總額): 盈餘-0股,每股配發股利0.0元 資本公積-0股,每股配發股利0.0元 *特別股股利:0.0000元/股,可參與配發普通股0.00股 *另擬現金增資0元0股,認購率0.00% *員工現金紅利:889710元,員工股票紅利:0元 (96年度以前該輸入單位為股數) *董監事酬勞(元):266913 *其他: 3.討論事項: a.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敬請審議。b.補選獨立董事、監察人案。c.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d.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選舉事項:○無●有 補選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各一席 採用累積投票制選任董監事:●是○否 5.其他議案:●無○有 6.臨時動議: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99年4月5日16時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十七號三樓 電話: 02-23816288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99年4月2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因最後過戶日為99年4月5日適逢清明節假期,故提前至99年4月2日)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愛路十七號三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99年4月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其他: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99 年3月30日起至民國99年4月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99年4月9日5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力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台北縣土城市福安街120號。 八、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16288)。*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3816288)。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電話:02-22679000,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1 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99 年 3 月 30 日起至民國 99 年 4 月 9 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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