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2010-04-28 公司:宣茂科技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8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之3.私募股數:不超過三仟萬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慕價格計算之6.私募價格: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後,始得依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新股之各項事宜,若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及當時市場狀況全權處理之。
公告
暫無公告
最新消息
  • 暫無資料
關於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