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繼續維持股票公開發行
2010-12-27
公司:新光證券
1.事實發生日:99/12/272.發生緣由:針對本公司99年11月17日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公開發行乙事,主管機關來函表示,綜合證券商屬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相關財務、業務資訊應更為透明,是以現階段尚不宜撤銷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本公司謹遵循主管機關的指示,繼續維持公開發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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